地方债一年半激增4.51万亿 未来或有12万亿债务置换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发布时间:2015-09-02 17:35:52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其中外界关注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16万亿元,预计债务率为86%。
据一财报道,中债资信评级业务总部研究员宋伟健认为,2014年底15.4万亿元的债务预计将不断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的形式进行置换,到目前为止已经批准发行3.2万亿元置换债券,占全部15.4万亿元的20.80%,预计可以覆盖今年到期债务,未来5~7年预计剩余的12.2万亿元的债务也将不断置换完成。
地方债一年半激增4.51万亿
从公布的数据来看,政府兜底的债务规模从2013年半年末的10.89万亿上升到15.4万亿,增长41.4%。一年半的时间地方债增长4.51万亿,而2015年全年仅批准新增0.6万亿。地方债务控制力度明显增强。
就2013年中到2014年底地方债激增问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春荣称,主要原因是部分或有债务转成了直接债务。一些地方政府在上次债务审计时,将部分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成或有债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部分债务显现为直接债务。
郑春荣同时指出,地方政府可能在2013年债务审计时,隐瞒了部分债务,未纳入统计,在2014年的债务甄别中,这些债务被纳入统计,导致债务规模的攀升。另外,财政部也允许地方政府在建项目继续融资,避免“烂尾”,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债务规模。
风险警戒线:债务率不超过100%
据新华社,《议案》显示,预计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6%,明确将债务率不超过100%作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整体风险警戒线。
所谓债务率,是指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是衡量债务规模大小的指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债务率控制标准参考值为90%~150%。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说明时表示,预计2015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率为86%,风险总体可控,但也有个别地区债务风险较高。
根据审计署数据,截至2012年底,有3个省级、99个市级、195个县级、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