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华区前太保村主任周增柱:想在我村搞开发 谁给我钱多就让谁干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7-08-29 13:15:47
忏悔人:周增柱
原任职务: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镇前太保村村委会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9月20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5万元,没收财产60万元。受贿非法所得360万元依法予以收缴。
犯罪事实:2010年间,周增柱利用其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房地产商贿赂10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