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限制开展房地产、酒店、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8-21 17:08:29
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鼓励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
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油气、矿产等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
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开展农林牧副渔等领域互利共赢的投资合作。
有序推进商贸、文化、物流等服务领域境外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
限制境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
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
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
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