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09家样本企业近三年总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100%
来源: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调研组 发布时间:2017-08-06 13:55:35
在原材料等成本上,在2003年至2011年期间,除2009年特殊,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品)总体上呈现每年较上年同期增加的情况,2012年之后购进价格指数开始同期减少。
然而,财科院报告指出,在这个高成本时代,降成本却有着有限性。报告指出,在人工成本和资源环境成本的趋势性增长情况下,包括原材料和物流等属于由市场决定的原材料等要素成本,主要由市场供需决定,并不是想降就可以降低的成本。政府带来的成本方面,报告认为,政府基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市场进行合理干预所形成的企业成本是合理和必要的,企业成本中可以降低的主要是由政府决定的不合理成本,包括指政府不合理的制度制定、管制、行政审批和行业垄断等干预所形成的企业成本。
报告认为,不能孤立地降成本,就成本降成本,为成本而降成本,也不能以行政方式降成本。而应认识到,我国当前面临的所谓的高成本的根源在于制度变迁滞后,可称之为制度性成本。这个制度性成本不仅仅是因为管制的原因,也不仅仅是因为审批权没有下放的原因,而是当前这个阶段的风险总水平提高了,而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没有及时跟进,从而产生各种制度性成本,最终转化为企业的各项成本。
报告认为,要降低或化解整个社会的风险水平,就要加快推进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使制度和风险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匹配。当整个社会构成的不确定性总体水平下降的时候,成本水平才能够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