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18项财税法规开始实施:最严发票新规、发票认证期延长……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17-07-03 11:55:36
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号)规定,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文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