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立案1892人 比2015年上升102.8%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7-05-30 12:57:57
检察机关查明,2013年至2014年期间,该村村支书高朝胜违规收取住房困难户的银行存折后到信用社领取现金,以现金方式不足额发放危房改造扶持资金,截留13户住房困难户80000元,相当于一半危房改造资金落入了他的腰包。2016年,高朝胜被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检察机关查办的这些案件,在扶贫领域有一定代表性。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职务犯罪案件118人,绝大部分是村两委干部和工作人员,而且窝案串案、群贪群腐现象较为突出。这些基层干部被群众讽刺为念歪扶贫“好经”的“歪嘴和尚”。
从涉案金额看,去年广东扶贫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平均每宗12.5万元,最高涉案54万元。
“一些涉案人员虽然级别不高,涉案金额不大,但夺取的是贫困群众的‘活命钱’,坑民害民的行为危害性大,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魏说。
公开“缺位” “链条式腐败”触目惊心
近年来,多地职能部门采取村账镇管、建立村财监督小组、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力保扶贫资金精准落地。为何在如此之多的监督手段和措施下,有的地区依然发生扶贫贪腐案件,甚至出现基层“塌方式腐败”?
记者就“劫贫济腐”背后的因素采访了多位检察官、基层干部和村民。
村务公开程度不足,是绝大部分出现扶贫腐败问题村落的“通病”。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双璜村原村支书宋富强等5名村干部2014年通过借村民身份证造假材料方式,骗取扶贫专项资金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