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者个税率过高 富豪缴个税比工薪阶层还低
降个税呼声再起: 税率设置已过时 不利培育中产
记者 陈益刊
距离上一次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下称“工薪个税”)税率调整已经过去6年多,随着居民收入、物价,尤其是房价的上涨,当前工薪个税税率及档次已不尽合理,降低税负呼声日渐强烈。而新一轮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方案仍在设计中,实施尚无时间表。
在个税改革总体方案短期难以实施和民众呼吁尽快降低个税税负这一矛盾下,一个可选的方案被包括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在内的官员学者提出:先行降低工薪个税税率,合理调整税率档次,以此为突破口来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
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目前45%的工薪个税最高边际税率可以适度下调,针对中低收入的税率级距应调宽,税率要适度下降。工薪个税税率和级距调整,应该兼顾财政收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以更好地发挥收入调节作用。
中等收入者税率过高
我国个税制度是分类所得税制,具体被分为11类,包括工薪、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最为老百姓关注的工薪个税采取超额累进税率。为降低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2011年9月,国务院提高工薪个税起征点至3500元,将此前的9级税率缩减到7级,税率范围为3%~45%。
黄奇帆在今年全国两会审议财政预算报告时表示,这些年虽有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级距等改进措施,但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居民收入方式变化等新形势已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