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处分村主任等7.4万人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7-03-07 20:05:53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说明,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治“微腐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围绕在群众身边的“苍蝇”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下一步,需要在落实党内法规时进一步细化分领域、分层级的“微腐败”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治理“微腐败”制度体系
□ 本报记者 陈 磊
□ 本报实习生 陈佳韵
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西长屯村原会计丁凤民,以亲属名义虚报地下管道90米,骗取补偿款1.35万元……2016年11月,丁凤民被开除党籍。
2月8日8时30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丁凤民只是其中的一起。
一个半小时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题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文章,作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的第五篇解读,文中称,去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反腐败研究专家认为,“微腐败”其危害“不微”,不但严重侵蚀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破坏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因此,惩治“微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放松。
“微腐败”可能产生“大祸害”
丁凤民被通报的问题是,虚报骗取国家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