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富兰世立申诉无罪 出狱后已收购两航空公司
在发布会现场,兰世立通过远程视频重申他并不具备逃避追缴欠税的主观故意,不仅从未转移、隐匿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的财产,还为给东星航空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而投入2亿多元,使东星航空公司的注册资本从8千万元增加到3.06亿元;不仅没有造成逃避追缴欠税的事实结果,还在此案审理前主动全额缴纳了所欠税款。他认为,武汉市中院给他拟定的罪名不成立。
身陷囹圄因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四年
2010年4月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兰世立因犯逃避追缴欠税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东星集团创始人兰世立曾被称为中国民营航空“第一人”,也曾被评选为湖北省首富。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原本资金链脆弱的东星航空遭受重创。东星航空破产前欠款总额约为5亿元,其母公司东星集团旗下其他业务欠款额约为6亿元,涉及法律纠纷达100多起。
东星航空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湖北东星集团持股40%,武汉东星国际旅行社占20%,湖北东盛房地产占32.7%,武汉东星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占比7.3%。上述股东都是兰世立个人投资的公司,形式上其占90%的股份,另10%股份由其他关联公司交叉持股,所以东星航空公司实质上是兰世立个人100%控股企业。
此案发生后,在社会各界以及学界都引起了广泛关注。2015年5月份,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对此案出具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内的专家认为一审判决东星航空公司及兰世立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
据兰世立介绍,出狱三年来,他努力让自己不要纠结在案件之中,而是去测试自己反弹的高度。目前,他本人继续经商,之所以要“翻案”是因为“即使最高院没有受理此案,我也希望公众知道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