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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回应“美、欧、日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6-12-26 19:43:01
11月29日,人民日报发文指出,欧盟之所以在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十五条义务问题上“顾虑重重”,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满足小部分利益集团的诉求,试图为贸易保护留出“后门”。

欧盟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和世贸组织举足轻重的成员,有责任带头遵守世贸规则,履行国际义务,规范使用贸易救济措施。中欧专家一致认为,欧盟应从中欧经贸大局出发,按期、全面、彻底地履行中国入世承诺,否则,若欧盟滑向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将导致国际贸易秩序和中欧经贸关系受损,从而伤及欧盟自身利益。

主要事件回顾

12月9日,中国商务部发言人称,若WTO成员坚持在12月11日之后开始对中国使用非市场经济体条款,则中国将采取必要措施。

12月8日,日本正式宣布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日本经济产业省8日发布消息称,已决定继续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日本将维持容易对不当倾销征收高关税的“反倾销税”机制。

12月5日,日本媒声称日本政府已基本决定,将与欧美保持同步,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地位。

11月29日,人民日报警告欧盟遵守世贸规则,在事关国际规则的问题上,欧盟不能靠概念游戏蒙混过关。

11月18日,印度媒体称,印度“高层官方消息人士”透露称,印度不会主动承认中国的这一地位。

11月10日,中国商务部称,中方将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权利,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前一天,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修改其反倾销法律制度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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