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纪委通报6起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腐败案例
本报讯 记者 吴跃强 近日,纪委监察部门通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涉及冒领移民直补资金、低保名额优亲厚友、向农户违规收费等方面。
冒领移民直补资金被免职
永修县云山集团果林公司东新农场原副场长张臣高虚报冒领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问题。经查,2011年以来,张臣高(退休返聘人员、非中共党员)先后以去世人员及按政策已核减人员名义,虚报冒领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共计22500元,据为己有。2016年8月22日,张臣高被免去东新农场副场长职务,违纪所得22500元予以收缴。
办理低保优亲厚友受处分
九江县岷山乡春华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文军在低保名额分配中优亲厚友问题。经查,2012年7月以来,黄文军明知其堂弟黄某某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仍然利用职务之便,让其继续享受低保。2016年9月19日,黄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其堂弟黄某某享受低保的资格。
违规处置工程项目受处分
九江市濂溪区赛阳镇金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叶炜违反规定程序处置工程项目问题。经查,叶炜在经办金桥村工程项目时,未按规定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手续,擅自做主,分别于2016年2月和4月,与本村村民邹某某、叶某某签订“4座山塘水土保持”和“庙埂段挡土墙维修”合同。2016年10月14日,叶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收受红包、挪用资金被撤职
遂川县雩田镇龙团村原党支部书记焦名珍收受红包、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4年4月,焦名珍帮助龙团村护林员宋某争取了农村危房改造指标。2015年,遂川县财政局将13630元危改资金转入宋某“一卡通”账上。为感谢焦名珍,宋某送给焦名珍3000元现金,焦名珍予以收受。此外,焦名珍还存在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违规挪用1380元,并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的违纪问题。2016年10月17日,经遂川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焦名珍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规收取危房改造费受处分
万安县涧田乡涧田村党支部书记赖国萍违规向农户收取危房改造费用和不正确履职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问题。经查,赖国萍任涧田村委会主任期间,2009-2012年涧田村委会以补贴村里基础设施建设的名义,向18户享受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农户收取了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费用,总计收取25000元,没有开票,已交村财务入账。涧田村将这些费用用于道路维修、排水沟整治等公益事业。赖国萍作为当时村委会主任,负有领导责任。2013年8月7日,涧田村组干部会议决定,涧田村委会与百合种植户章小红各出资50%,建设一个占地20.07亩的百合基地,风险和利益共同承担。百合基地总投资210915元,涧田村委会实际投资了145200元。因市场因素基地至今没有任何收益,造成了村委会的投资全部亏损,赖国萍作为百合基地的总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8月8日,经万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赖国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收取土地费受处分
永新县怀忠镇市田村委会原主任肖桂桃违规向建房群众收取土地费的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5年期间,市田村委会以村级公益金捐赠款名义向21户建房群众共收取土地款102245元。收取土地费已入村财务账,用于市田村组道路、水利、水库水塘维修和环境整治等公益性事业。怀忠镇市田村委违反规定向建房户收取土地费属乱收费行为,肖桂桃作为时任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6年10月24日,经永新县怀忠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肖桂桃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