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关税元旦调整 降税为主
华夏时报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随着新一年的即将到来,新的关税调整也即将启动。
《华夏时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此次调整进口关税以降税为主,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鼓励国内亟需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飞机用液压作动器、高分辨率硬盘式数字电影放映机零件、热裂解炉、天然软木塞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此外,为丰富国内消费者的购物选择,还将降低金枪鱼、北极虾、蔓越橘等特色食品和雕塑品原件等文化消费品的进口关税。
为回应国民对医疗和健康的关注,降低生产抗癌药所需的红豆杉皮和枝叶、治疗糖尿病药所需阿卡波糖水合物的进口关税。
在降低进口关税,以税促进先进、高质量产品的同时,为充分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也有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将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包括此前曾实行暂定税率的丙稀酸钠聚合物、具有变流功能的半导体模块、改性乙醇等商品。
出口方面,2017年将取消氮肥、磷肥和天然石墨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钢坯、硅铁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此外,为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2017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5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由于与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有自贸协定,我国将进一步对上述国家进口商品实施降税;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均维持不变的有中国与新加坡、东盟、智利的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由于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将适当增加实施零关税的商品范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据了解,我国已于2016年9月15日实施了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首次降税,2017年上半年将继续实施,2017年7月1日起将实施第二次降税,共涉及280多项商品。降税商品主要包括信息通信产品、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视听产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2017年还将继续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执行APEC环境产品降税承诺,并继续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