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方已发行政府置换债券7.2万亿 节约利息6000亿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至2016年9月底,全国地方累计完成发行置换债券7.2万亿元。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降低了地方政府利息负担,初步匡算2015-2016年累计为地方节约利息支出6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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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5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元,2016年,新增中央政府债务限额1.4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万亿元,预计到2016年末负债率不会出现大的变化。今后,我国GDP和地方财政收入仍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也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提供了根本支撑。
如果以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衡量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0.66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数据计算,政府债务的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8.9%,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该负责人指出,经全国人大批准,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800亿元、专项债务4000亿元,比上年增加5800亿元,落实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的要求。截至9月底,全国地方已经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347亿元,占全年新增限额的96.2%。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各地积极采取措施,用好用足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实现经济稳增长、实体经济去杠杆、经济社会事业补短板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进展,该负责人介绍,2015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在三年左右的过渡期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中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自这项工作启动以来,至2016年9月底,全国地方累计完成发行置换债券7.2万亿元。
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减轻了地方政府到期债务集中偿还压力,有利于支持金融机构化解系统性风险;降低了地方政府利息负担,初步匡算2015-2016年累计为地方节约利息支出6000亿元。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根据相关指标评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是,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局部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弱化、个别地区风险超过警戒线、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等等。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将继续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的改革思路,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堵住各种不规范渠道,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一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二是合理安排新增债券规模。三是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四是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五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六是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