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法治依法治假

云南星长征投资公司联手银行员工骗贷逾10亿元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
  14日,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多名高管因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等超过10亿元被诉。让人惊异的是,银行内部一名客户部副经理与该公司联手,骗取了这些资金。
  检方指控星长征集团公司犯有多项罪行,如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用虚假土地房屋权证与某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副总裁段念、财务运营中心总裁蒋仁波安排人以多家星长征集团公司关联公司的名义,以申请流动资金或购买商品为名,使用虚假购销合同等交易背景材料向该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先后取得贷款6笔共2.7亿余元,后归还3000万元;取得银行承兑汇票34笔共9.9亿余元,缴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7亿元。类似行为还发生在2014年12月、2015年1月,涉及金额数千万元。
  这家银行的客户部副经理李宁也遭到检方指控: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被告人李宁在星长征集团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接受该公司请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更改银行信贷系统内该公司的承兑汇票保证金数额,虚增授信额度,向该公司发放了2笔共1亿多元的贷款,出具银行承兑汇票21笔共计7亿多元。星长征集团公司为感谢李宁先后送给其好处费300万元。2014年10月,李宁、蒋仁波、刘亮以某公司名义使用虚假购销合同取得银行贷款1200万元,被银行发现后偿还了180万元,其余款项至今未归还。
  公诉机关认为对被告单位应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李宁应以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骗取贷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段念、蒋仁波、刘亮等人则涉及骗取贷款罪、骗取票据承兑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多项罪名。案件审理持续至15日,到记者发稿时仍在进行。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