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为逃债伪造股东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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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善”宣传效果果然不错,王洋就是被吸引的一位生意人。2012年10月份,陈光标在福州举办的全国糖酒交易会高调亮相,为其好人系列产品进行宣传代言。王洋亲赴此次糖酒会,在听了好人凉茶宣传后,当场便付了3万元的定金,并签订了《陈光标好人凉茶、暖茶系列产品销售合同》。随后,王洋按照签订的协议,向绿色食品公司汇款50万元。但直至公司注销,王洋也只拿到了二十几万的货物。此外,还有很多经销商均称绿色食品公司并未按照合同规定交付等值的货物。他们也同样表示,由于“相信陈光标是社会名人,应该不会坑人”、“去江苏黄埔六楼荣誉室也考察过”,才会与绿色食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于长期不能履行合同,王洋等经销商决定状告绿色食品公司,要求赔偿货款和利息。而就在此时,绿色食品公司突然进入注销程序。2013年8月3日,绿色食品公司成立清算组,同年8月10日清算组在《现代快报》B14版发出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2014年1月15日,绿色食品公司出具清算报告,载明已了结未完业务,清偿债务后,公司剩余财产9.3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2014年5月13日,绿色食品公司注销。王洋等人直到将诉状递交到法院时才得知绿色食品公司已经不存在,因此,只好转而状告陈光标等六名股东。2014年7月24日及30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王洋等人的五起索赔货款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时间”查询判决书得知,五起案件均只有被告陈光标一人委托律师应诉。据原告律师叶新表示,被告方律师还出示了王向平和陈服的死亡证明,并被法院采纳。2015年9月,江宁区人民法院对以上案件作出判决。5份判决书中均提到,2014年7月15日,王向平和陈服死亡,原告将二人的法定继承人追加为被告,王向平的法定继承人为李霞、王紫英,陈服的法定继承人为陈培、王素英。5起案件共判处陈光标等人赔偿被告120余万元加逾期利息,据原告律师叶新解释,各股东按所持股比例来分担债务。“小股东”陈光标案子判了,但因儿子“死亡”而被列为被告的陈培却不知情。当“北京时间”询问陈培是否知道自己卷入“好人凉茶”索赔案时,陈培一脸错愕。其余几位大股东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也从未发声,只有占股1%的陈光标委托律师一一应诉。根据一份由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7月20日向媒体出具的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7月20日,绿色食品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1300万元。其中陈光标只认缴13万元。但知情人士透露,看似是小股东的陈光标却是幕后的核心人物。这些股东中,陈春华是陈光标的亲妹妹;宋坤是陈春华的丈夫,陈光标的妹夫;王涛是陈光标的司机;王向平是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江苏黄埔”)的保安;陈服则是陈光标老家的本家侄子,在江苏黄埔工作时,主要负责给陈光标在参加活动时拍照。在这一系列的索赔案中,按照陈服持股6%来测算,这5个案件原本共需承担近7.5万元的赔款。由于陈服“死亡”,他的法定继承人陈培、王素英将只需“对上述债务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律师对“北京时间”表示,这就意味着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如果没有遗产,则继承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据媒体报道,绿色食品公司一共收到了3000万货款,除了这五名原告,可能还有大部分经销商没有以公开的方式同陈光标等人对簿公堂。并且,在上述系列赔偿案中,陈光标并没有表现出赔偿的诚意。各经销商都表示,官司打赢之后,并未收到陈光标的赔偿款。然而,吊诡的是,今年9月,自诩“中国首善”的陈光标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在经历了那场“个人秀”式的发布会后,笼罩在陈光标头上的疑云仍未散去。就在发布会后,5位经销商都顺利地收到了索赔款。有两位经销商称,除了利息没给,未发货物的款项已经赔付清了。“少一横”的派出所公章在陈光标这些未散的疑云中,总是绕不过“制造假公章”。据知情人士透露,陈光标在这5起赔偿案中提供的死亡证明上的公章似造假。今年3月,陈光标的江苏黄埔公司查出伪造公章170多枚。据媒体报道,这些假章涉及慈善总会、民政部门、商务部门以及法院等部门。该公司一名副总还向警方交代,制章机是两年前在陈光标的同意下公司购买的。目前假章一案,公安机关还在审理中。近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知,上述知情人提供的“死亡证明”和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的死亡证明并无二致。知情人提供的陈服“死亡证明”2001年、2014年、2016年的户籍公章“公”字多一横“北京时间”对比了三本分别盖有2001年、2014年、2016年泗洪县天岗湖派出所公章的户口簿发现,三个不同时期的印章细节上均一致,而“死亡证明”上的印章却与上述三个印章有差别,其中最明显的差别为:户口簿印章印记上的“公”字在书写第二笔“捺”的时候会有一笔短横,而死亡证明上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