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官员诈骗210人8.8亿 出逃时仅剩百万港币
买彩票希望中亿元大奖沈桂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遇到这样的事情我确实很紧张,也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做。”他说,2013年12月1日,他付了部分利息,但8日要再付近千万元。而且到年底了,几个投资人想临时把资金撤回去,有的是1000万元,有的是2000万元,这几千万元再加上利息,一下子确实筹不到这么多资金。“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办了,既无法面对大家,也不敢跟任何人商量,于是匆匆出国想回避一下。”
关于烧毁账本,他说:“我知道资金比较多,如果留下这些账本,万一公安机关看到了确实对我不利,当时觉得还是把账本销毁比较好。”
记者了解到,沈桂林在出逃20天后就回国投案自首。他坦承,这些年表面上看很风光,其实内心压力很大,过得很辛苦,总担心有一天资金链断裂,造成公司破产。他后来甚至每个月拿出几百上千块钱去买彩票,想赌一赌,希望发生奇迹中个头奖,中几亿元把欠的钱还掉。
■专家说法
强化金融监管 警惕高息诱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以各种真实或虚构项目为载体,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稳赚保本为“压惊石”的非法集资案呈高发态势。
海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仁君说,为避免非法集资案的发生,应加强对大额资金的源头监控。对大额资金的“审查”,商业银行首先要明确资金来源监控,把好准入关,避免因为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激烈,对开户入账的一些大额资金的来源和走向放松警惕,让初步核查变成走过场。
据了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制定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在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汇款等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向人民银行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
然而,据办案人员介绍,在沈桂林集资诈骗案中,沈桂林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海口市11家商业银行开设账户,动辄近亿元的大额资金进出个人账户,几乎没有一家银行对此资金有过通报。
此外,李仁君认为,有关部门的监管也需进一步完善,应加强与公安、商业银行、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防止监管真空。
不可忽视的是,参与者过度“逐利”的心理成为非法集资的温床。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杜衡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群众对高息揽金的现象需加强戒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