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交博文学院面对两级法院终审判决、中国医科院诊断证明和网上舆论闭目塞听
我们人事处、教务处给她打电话,只有一次打通了,她说她在外地,再也没有说任何事,也没说她的病。在这种情况下,一直到11月15号,学院要开始排下学期的课了,但她人在哪里我们都不知道,我们没法排,只能让其他老师来上课。她请了59天假,但是超假82天,一直到(次年)1月中旬,我们要放假了,就做出了开除的决定,这就是问题的关键点。现在说我们知道癌症(就)开除了她,产生了很多问题,对这个事情的核定,从请假时间就能看出来,还有人事处和她打过的电话,这个应该很容易也能找到。
(澎湃注:此前据央视报道,江雪芸称,在请假快到期时,学院“相关人员通知了刘老师,通知以后得到回复说正在看病,没办法续假”。刘伶利母亲也确认,学校在2014年10月中旬曾打过电话询问续假的事情。刘淑琴说:“我女儿说我们都在北京,家里没人。他说知道了,那续假的问题就算了,你就不用管了。”
根据2016年6月2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法院认定博文学院认可刘伶利与博文学院在电话通话中,刘伶利陈述其本人及家人都在外地就医,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等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不属于《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教师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擅自离岗、旷工的情况,博文学院以此为由开除刘伶利并解除与刘伶利的劳动关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办公室就有我的章,盖章都是成批量的”
澎湃新闻:当时联系刘伶利的人事处老师在吗?
副院长左闯:现在这个人不在,具体是谁,我们现在还不是很清楚。
我们是2015年5月份得知她得了癌症,刘老师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学校撤销她的处分决定,恢复劳务关系。在法庭上,刘老师没出庭,我们学校去了人事处的副处长还有律师。得到这个信息(指患癌症)之后,我们立即表示庭外和解,同时想办法通过医保提供医疗救助,但对方坚决否定。
澎湃新闻:是律师不同意庭外和解,还是其父母不同意?一审时陈玲院长没去吗?
陈玲:在新闻媒体曝出来那天我才知道的,当时就打电话给江处长,让她马上到律师事务所,与家属尽快取得联系,协商此事。第二天早上,我让律师事务所所长、律师和江处长他们一起落实,律师从包里拿出判决,我看了之后才知道一审是什么情况、二审又是什么情况,一审校方代表是江处长。
澎湃新闻:江有权代表学校吗?
陈玲:有盖章就可以,但不是每个文件都是我盖章的,办公室就有我的章。我们有人事处、法律顾问,如果院长要过问到这么细致的环节,那我就不用干别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