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大博文学院院长陈玲曾被评为“中国最具社会责任教育家”
原标题:“最具社会责任”院长开除患癌教师很讽刺
本该“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的院长,还戴着“中国最具社会责任教育家”的头衔,却仍能做出如此冷血之事,令人失望。
“高校女教师刘伶利患癌遭开除”事件,在舆论场发酵后迎来转折:继22日兰州交大博文学院发致歉信后,其院长陈玲与其他学院领导昨日赴刘家当面道歉,并商议赔偿方案。陈玲承认校方处理不当,但多次强调学校不知道刘伶利患癌,并称开除决定非她一人的决定。
媒体曝光之前,涉事校方很硬气,先违法开除刘伶利,接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舆论聚焦之后,当事校方态度陡转,表道歉、撤决定、谈赔偿……但这迟来的处理,无法慰藉逝者,也难令学校挽回声誉——毕竟,公共形象宛如纸张,皱了就很难再彻底抚平了。故个案善后仍难为此事画上句点,刮骨疗伤式溯责与反思,才是更长远的“补牢”之方。
而溯责反思,要落脚于“人”。此事曝出后,该院院长陈玲“甘肃立法委员会委员”等身份遭到了网民起底,她的诸多荣衔也被轻易扒出:她2011年被“中国高等教育品牌总评榜”评为“中国最具社会责任教育家”,2013年5月在“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成立十周年庆典”暨“全国民办教育表彰大会”上被评为“感动中国十大民办教育人物”……
“名”与“实”的反差,往往最具戏剧性张力。作为一院之长的陈玲,有着“立法委员会委员”称号,还戴着一连串“中国××”的荣誉,其中还有诸如“最具社会责任”“感动中国”之类的道德旌扬,可其治下的学院,却做出对患癌女教师“甩包袱”的无德与枉法之事。这煞是反讽:如果说,那些光鲜的荣衔是高高举起的“铭功”石头,那开除患癌女教师无异于用这些石头砸自己的脚。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在厚德之名下行背德之事,那沽“名”也就是给自己挖坑。为子不孝,若有“举孝廉,父别居”这类情节陪衬,激起的舆论反弹必然更强烈。
回头看刘伶利事件,到处可以看到这类反差:作为人文高地的高校,跟对患癌女教师视同“盲肠”急欲切割之间,本就不该有角色交叉;该校自奉“全国十大知名品牌独立本科院校”,校训中还有“博衍明德”字眼,这跟对患癌教师落井下石间更是落差明显;而院长陈玲的光鲜荣誉,则为这“名”与“实”两端早已失衡的天平,再加砝码。
这也是让舆论最难接受的:尽管荣誉都是“溯及既往”的评价,可既是“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的院长,还戴着“中国最具社会责任教育家”头衔,却仍能做出如此冷血之事,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