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非法集资诈骗团伙 一年半吸金约7.7亿
□ 本报记者 邓新建
□ 本报通讯员 邹 帮 张毅涛
客户投资6000元,1年可换来6万多元的收益?整整10倍的利润,让投资者们疯狂了,也纵容了不法分子。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天河区林乐路、海珠区南洲路等多个地点开展抓捕和清查行动,打掉了这个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的团伙,先后抓获涉案人员7人,查扣涉案电脑主机及财物账册资料等。
两个月内竟能吸金5亿元
经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15年2月陆续在广州成立了伽某公司、耀某公司等企业后,租用国外的独立服务器,建立了两个网站,通过公司的业务员在线下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宣传诸如黄金、房地产、健康养生等投资项目,许以畸高的利息,客户在线下将投资款直接转入王某个人的银行账户后,将会得到网站的账号和操作密码,网站账号上会有和投资额相等的虚拟货币(金币,1金币相当于1元),客户可在网站上进行签到、申请赎回资金等操作,但没有签订任何纸质合同。
不签任何合同就把钱转去私人账户,换回一堆网站的账号和虚拟的数字,这么不靠谱的事似乎不应该有市场,但事实是,该团伙自去年2月至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约7.7亿元,仅今年3月到5月即吸金5亿元。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团伙所谓的开金矿、房地产项目只是用来吸收资金的幌子,客户的投资款直接转入王某的账户,除每天应付客户赎回资金的申请,所有资金都由王某自行支配。
投资人欲望纵容不法分子
是什么蒙蔽了投资者的眼睛,争相往坑里跳?
来看看该团伙的作案手法。
该团伙两个网站系统的具体参数设定如下:用户每天(工作日)签到获取100元签到奖,新注册用户金额为每份6000元,累计签到60个工作日,除去10%的手续费,即可在网站上连本带利申请提现(每份可提现10800元),提现资金当日即可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