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下乡 “互助”“慈善”成诱饵
防范难度加剧:
手法翻新过程隐蔽
随着手段不断升级,非法集资活动在前期往往较为隐蔽,一些公司打着合法经营的旗号开展业务,等到问题暴露时往往已经造成了巨大损失而无法弥补,执法机关想提前介入又缺乏足够证据。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非法集资活动前期合法经营,后期卷款跑路,预警防范难度大。天津市旅游执法大队市场检查科科长庞云凯说,金龙国旅、易游天下、旅游百事通等旅行社近期也发生类似卷款跑路的情况。“比如易游天下这个公司,前一天还是正常经营,一夜之间就人去楼空,涉嫌集资诈骗。该案过程非常隐蔽,直到事发才知道,监管起来难度很大。”他说。
面对不断翻新的行骗手法,投资人更易深陷非法集资圈套。徐鹏程称,过去非法集资多采取承诺高息回报的方式直接吸收存款,现在多数打着金融创新、产业创新的旗号,设计出更为复杂的产品,同时与时政和经济热点相结合,假借绿色消费、资本运作、P2P网络借贷、西部大开发和海外上市等名义聚拢资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研究发现,现行的非法集资模式已由早期的“拆东墙补西墙”式转变为依托实业项目的融资模式。如“中金嘉钰”案中,尚某某依托中金嘉钰公司,以投资锰矿和房地产等多个项目为名,向社会公众融资,涉案公司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文本、担保协议等文书格式规范,善用法言法语,逻辑严谨,尤其是使用预期年化收益率等词语,有意避免成为吸收存款的行为。
与此同时,还存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介入的现象,损害扩大化趋势明显。有部分银行现职人员正成为非法集资单位向公众融资的一线推介人员,致使银行储户将其代理的集资单位混同于银行,进而上当受骗。
据了解,目前追赃工作成为普遍难点。非法集资犯罪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了社会金融秩序。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江西出现了由集资代理人代为集资的新形式,不法分子通过承诺支付集资代理人高额利息和额外返点,诱惑代理人不断发展下级代理,对外扩大集资规模,形成了金字塔式集资结构,涉案金额也从几百万元增至上亿元。
“大部分非法集资案件爆发的原因是资金链断裂,集资人资金消耗殆尽或挥霍一空,直到案发时,已经基本没有可被追回的资产。”一位民警表示,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追赃难是目前办理该类案件的普遍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