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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东上海居网贷问题平台前三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发布时间:

 哪个地区网贷问题平台最多? 机构统计:山东、广东、上海居前三

  文章导读: 眼下,公众似乎已将P2P和老板跑路、兑付危机这些负面词语联系在一起,有的P2P新平台甚至以“真的不跑路”为广告噱头拒绝污名化。

  眼下,公众似乎已将P2P和老板跑路、兑付危机这些负面词语联系在一起,有的P2P新平台甚至以“真的不跑路”为广告噱头拒绝污名化。

  据参与起草第一个国家级《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企业信用评级与认证标准》的单位“网金中国”近期公布的《上海地区网贷行业2016年上半年度报告》(下称“报告”)显示,目前上海真正的网贷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导致兑付危机的公司,其实只有9家,占整体平台比例只有1.55%。另外,报告还公布了全国一些地区的问题网贷平台数量。

  非吸、非集案件集中爆发,

   P2P网贷成“背锅侠”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可以理解为点对点或人对人,这种模式自然是舶来品。在原产地,P2P网贷模式通常是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网络信贷公司只收取中介服务费。不过,自漂洋过海来到国内之后,P2P网贷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经常搭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根高压线。

  去年11月以来,全国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从e租宝到今年4月被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的“中晋系”,每个案子都涉及几百亿资金,投资者遍布全国,其中,e租宝的受害人数以万计。这些案件有个共同特点,即打着各种“金融创新”尤其是“互联网金融”旗号。其实,这些爆发兑付危机的企业大多是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不但不是真正的P2P,甚至就其实质来看,连互联网金融都算不上。

  比如,泛亚是贵金属交易所,是给炒作黄金白银等贵金属提供平台的,在P2P诞生以前该模式已经在全国“泛滥”了,与P2P风马牛不相及,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

  e租宝严格意义上说是个四不像,已于今年1月被深圳经侦方面以“涉嫌非法集资”立案,不是真正的网贷平台。办案民警曾对媒体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安徽省蚌埠市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曾通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过款,对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他才从公安机关处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宝”冒名挂到网上融资。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当然,不能说P2P 企业就没有问题,爆发出来的跑路事件确实不少,但也不能把“脏水”都泼到P2P身上。传统P2P仅起中介作用,但最近几年由于监管空白,债权转让型(平台提供内部担保)、担保型(平台外其他机构提供外部担保)和自融资型(平台为自有项目融资)出现。传统的中介型模式最多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的共犯;而债权转让型在运作中由于资金沉淀产生资金池,容易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担保型由于没有融资担保资质,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取缔并可能构成相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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