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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刘相礼9年打三份工供养母亲和妻女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妥协

  妻子以死相逼不与婆婆同住

  他只好妥协:答应送母回家

  现年50岁的刘相礼,是西昌市兴胜乡人。1985年,他从会理县来到兴胜乡做了上门女婿。婚后,他非常勤奋,他外出当水电工,省吃俭用,除了家里的开销,挣的钱都存了起来。2004年,他花12万元在村里修起了一栋小洋楼。房子修好了,全家人都很兴奋,刘相礼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得知住在二哥家的母亲生活得不太好,他很想把母亲接来同住。于是,他多次向妻子赵宗翠提出这个想法,都遭到拒绝。

  2007年春节,刘相礼把母亲龚兴珍接到家中过年,但只住了一周多,母亲就提出要回老家。“母亲心直口快,她(妻子)也比较强势,两人经常吵架。”

  在母亲龚兴珍的观念中,自己作为长辈具有绝对的主持“家政”的权威,因此,儿子家里大小事,她都要管。而在媳妇赵宗翠看来,婆媳平等,加上婆婆是一个外来人,不应干涉家政。

  刘相礼心里也清楚,婆媳矛盾是“千古难题”,问题没那么简单。“婆媳两人生活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家庭背景下,双方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个性习惯都不同,相处难免有一些隔阂。”为了让母亲多住些时日,刘相礼只得两头劝,一边劝母亲安享晚年少管家事,一边开解妻子多理解老人。

  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有一天,妻子和母亲吵得不可开交。妻子一气之下,喝下一瓶白酒,倒在客厅,借着酒劲嚷起来:“你要是把你妈接来我家长住,我就死给你看!” 妻子随后不省人事,幸好及时送医,才被抢救过来,“她从没喝过酒,全家人都被吓惨了。”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刘相礼只好向妥协,答应把母亲送回会理老家。但他心里依然郁结难解:“儿子修好了房子,老母亲却不能住,你说好笑不?”

  决定

  兼顾母亲、妻子的感受

  他选择秘密租房供养母亲

  虽然接母同住遭妻子拒绝,但刘相礼并没有放弃母亲。母亲的苦难,一直铭刻在他心里。

  刘相礼介绍,母亲龚兴珍小时在会理一吴姓人家做童养媳,每天吃不饱穿不暖,还常常挨打。后来,她带着未满月的儿子逃走,最后嫁到刘家。母亲先后为刘家生下7个孩子,加上带来的大儿子,共有8个孩子,3儿5女,他是老三。后来,儿女们长大成家立业,大儿被吴家带走,5个女儿远嫁他乡,刘相礼到西昌做了上门女婿。父母便把财产留给二儿子,跟着他一起生活。然而,二儿媳妇占据着家里的主导地位,婆媳之间常闹矛盾,无法在一起生活。老两口仍在山上的老土坯房居住,条件艰苦。2006年,老伴去世,龚兴珍唯一的依靠都没有了。2007年春节前夕,刘相礼到会理老家看望母亲,母亲一瘸一拐地来迎接他,一句话戳痛了他的心,“老三啊,家里没有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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