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共青团中央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共青团中央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共青团中央本级和所属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以下简称网络影视中心)、中日青年交流中心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共青团中央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共青团中央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共青团中央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2 718.98万元,共青团中央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4 642.3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076.5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共青团中央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70 720.0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97.25%,审计查出问题对共青团中央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共青团中央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共青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中的采购保险服务,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640.50万元。
2.2012年,共青团中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直接确定专题片项目制作单位,涉及金额346万元。
3.2015年,共青团中央未按规定确认以前年度结存的其他收入536.22万元,造成少计其他收入。
(二)其他方面问题。
1.至2015年底,共青团中央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台账余额不符,固定资产台账多计4727.14万元。
2.2009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未经报批出租房产,累计取得租金收入2515万元,其中2015年400万元。
3.2015年,所属网络影视中心、中青未来(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青网新媒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办公用品等名义违规报销购买购物卡支出8.77万元;2013年至2014年,所属辉煌同达(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购买购物卡16.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