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中央组织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组织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组织部本级和所属党建研究所、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党员教育中心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组织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组织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党建读物出版社2012年取得1项专项资金800万元,由于相关工作进展缓慢,仅于2015年支出118.09万元,至2015年底,结转资金681.91万元未及时作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上报。
2.所属北京万寿庄宾馆将代管的部本级8处房产对外出租,2014年至2015年取得出租收入411.75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其中2015年166.94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由于未及时办理清理核销手续,造成2015年底本级资产财务账与台账不符,相差751.6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问题,要求清理上报财政部,并根据财政部审核意见办理;对房产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要求将收入上缴财政;对资产财务账与台账不符问题,要求抓紧清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组织部应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出租行为;定期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合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组织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中央组织部本级已将存量资金681.91万元上报财政部。具体整改结果由中央组织部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