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保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保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保监会本级和部分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保监会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4 273.34万元,保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0 855.0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3 418.2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保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26 882.5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23.52%,审计查出问题对保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保监会已全部整改。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保监会本级举办了两期处级干部进修班,超出规定标准列支培训费共计119.6万元。
2.2015年11月,保监会培训中心举办“保险公司国际信用评级培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额提供培训经费19万元,培训实际支出24.99万元,超出标准的5.99万元转由中国保险学会承担。
3.2013年至2014年,所属江西保监局将收到的地方财政拨款338.36万元,违规用于在工资总额外发放金融考核奖等奖金。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江苏、江西保监局人员超标准乘坐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共计146人次,涉及金额共计11.5万元。
5.2015年,所属上海保监局公务接待中存在无公函和接待清单等问题,涉及招待费支出23.22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2015年,保监会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中,有38人次出国(境)的部分费用由在境内设立保险分支机构或经营保险业务的境外邀请方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