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卫生计生委本级和所属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宣教中心)、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卫生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7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607 091.29万元,卫生计生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468 508.2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8 583.0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卫生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236 020.8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4.69%,审计查出问题对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计生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卫生计生委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出台4项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卫生计生委继续加强整改工作,出台1项制度规范账务核算管理,对所属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往来科目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采取责任落实到人等措施进行清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卫生计生委本级和所属药具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药具中心)部分办公设备购置、药具采购等项目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5501.28万元。
2.至2015年底,所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电子政务项目未按规定报发展改革委审批,涉及资金5850万元,其中2015年1000万元。
3.至2015年底,卫生计生委本级委托所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安全评估中心)和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的项目形成结余资金1182.9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理。
4.2005年至2015年,卫生计生委本级在1项政府采购业务中,未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名录,采购时所属药具中心仅向名录内的企业发送招标通知和标书,且未按规定发布评审结果,涉及金额514 684.42万元,其中2015年53 547.42万元。
5.2012年至2015年,所属药具中心在1项招标业务中,未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自行组织评审确定具有投标资质的企业,涉及金额1704.74万元,其中2015年424.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