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4.所属国家图书馆在申报一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时,将不应由财政资金安排的北京国图酒店有限公司维修改造工程一并打包申报,并于2011年获得财政部批复,至2015年底已支出1679.84万元。5.2014年,所属国家图书馆1个出国(境)团组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行程增加1个出访城市。
6.2014年至2015年,所属国家图书馆以注册费等名义违规向参会单位收取会议费32.46万元,其中2015年21.48万元。
7.2015年,所属中国艺术研究院培训收入90.4万元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8.2015年12月,所属国家京剧院未按项目进度拨款,违规一次性向项目委托单位拨付合同总价款25万元。
9.2009年至2015年,文化部本级购置的服务器、防火墙等设备及相关软件,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10.2015年12月,所属中国艺术研究院列支应计入2016年的展览场租费等,造成2015年决算支出多计1288.09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至2015年底,所属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变价收入296.14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2.所属国家图书馆一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后勤服务楼改扩建工程于2014年8月完工,实际超批复规模建设2703.66平方米。
3.2006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收到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款3000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至2015年底结余2984.79万元。
4.2015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对外出租文化部机关办公用房16处,取得收入13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财政资金结存问题,要求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及时申请调减预算;对未按规定清理结余资金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清理上报财政部,并根据财政部审核意见办理;对使用财政资金维修改造酒店问题,要求追回有关财政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对未经批准增加出访城市问题,要求加强出国(境)团组管理;对违规收取会议费问题,要求严格按照会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对培训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纳入本单位统一核算,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未按项目进度拨款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项目进度拨款,并跟踪检查已拨出款项的使用情况;对购置的软硬件未计入资产、提前列支下年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要求将收入上缴财政;对超规模建设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未按规定上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问题和违规出租办公用房问题,要求将有关收入上缴财政,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进一步加强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和管理,督促所属单位遵守基本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和会议的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核算和国有资产出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