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所属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以下简称市长学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干部学院)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9 854.03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0 213.1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9 640.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77 696.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65%,审计查出问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完善资产登记等措施整改,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出台了加强资产等方面管理的8项制度,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858.78万元,处理14人,制定资产管理等制度4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违规将其召开的3个会议的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等支出19.08万元转由所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承担。
2.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节日补贴82.70万元。
3.2014年至2015年,所属干部学院和市长学院未经批准,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财政资金913.12万元,其中2015年547.55万元。
4.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参与分配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未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缺少各省上报的危房改造任务、补助资金申请及实施方案的情况下,会同有关部门下达了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
5.2015年,所属中国建设报社以提取组稿费的方式虚增事业支出420.2万元,造成决算草案多计事业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