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司法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司法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司法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司法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司法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司法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出台制度加强公务接待费等方面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司法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3352.22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98万元,新出台1项规范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所属戒毒管理局将在部门预算中申请的项目预算资金450万元,全部下达到地方执行,上述资金用途与财政部已下达地方的专项补助资金的用途重复。
2.2015年,所属监狱管理局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人员误餐费3.58万元。
3.2015年,所属监狱管理局召开的14个四类会议未纳入年度会议计划,会议费支出80.24万元;所属戒毒管理局1个会议未按规定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费支出17.30万元。
4.2015年,司法部本级向所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拨付外事经费70万元,未按规定列入“三公”经费预算。
5.2015年,所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5个出国(境)团组相关人员超规定范围报销国内接送机费、境外城市内租车费等支出3.39万元。
6.2015年,所属国家司法考试中心违规向在职人员发放节日补贴4.4万元。
7.2015年,司法部本级印刷刊物未按规定选择定点印刷单位,涉及支出78.89万元。
8.2015年,司法部本级两部专题片制作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支出100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