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1.至2015年底,公安部本级分别于2006年、2008年和2012年竣工并交付使用的3个基建项目,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2.至2015年底,所属公安部出入境证件核心技术中心未及时收回应收回的服务费收入2245万元。
3.2013年,所属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建项目实际投资超出批复的概算5935.31万元。
4.至2015年5月,公安部本级违规使用相关单位8辆公务用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范围编报预算;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货物或服务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对会计核算不真实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因公出国(境)费用转由企业承担问题,要求归还费用,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津贴补贴相关规定;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划转资金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财政部审批;对应收未收事业收入问题,要求及时收取;对基建项目超概算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对于违规使用相关单位公务用车的问题,要求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户政管理研究中心和第一研究所已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1.72万元;所属第一研究所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10.51万元;所属出入境证件核心技术中心已收回事业收入2245万元;部本级已退还全部违规使用车辆。具体整改结果由公安部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