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教育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教育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留学服务中心)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3 009 464.2万元,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506 423.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03 040.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1 576 212.8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2.12%,审计查出问题对教育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教育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出台制度加强预算和资产等方面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教育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所属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出台了1项预算管理制度,向教育部报送了房产出租审批材料,所属北京邮电大学出台了1项资产管理制度,对北邮科技大厦经营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教育部本级收到所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上交的合作项目款、违约赔偿收入等共计28 752.74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2.2015年,教育部本级教育综合协调工作专项等4个项目未按规定完整报送项目申报材料,涉及金额5830万元。
3.2015年,教育部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1家公司承担宣传等工作,支付合同款100万元。
4.2015年12月,教育部本级通过所属人民教育出版社向其下属企业拨付并列支财政专项资金800万元,年底全部结存在下属企业,造成部本级多计决算支出。
5.2014年,所属留学服务中心违规组织两批营利性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向参团单位收取费用181.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