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涉欺诈:家长受骗数亿或打水漂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教育培训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从事金融理财等其他非教培业务,均属于超范围经营。诸如“存钱、赠辅导课时费、到期归还本金”的经营模式创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
——证照不全涉嫌非法经营。依据相关规定,成立正规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办理教育部门的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法人登记、物价部门收费许可等。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证照俱全的社会教培机构并不多。
上海长宁区一位家长告诉记者,他刚给家里3岁的孩子报读了上海知名幼小衔接教培机构“百花学习塾”的思维训练班。为拿到报名资格,全家总动员“蹲守”一周才抢到号,黄牛号更是炒到5000元。然而,上海长宁、徐汇区教育局和长宁、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教培机构其实是“黑校”,没有办学资质。
记者在上海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网上也没有查询到有关“百花学习塾”的相关信息。其企业注册信息登记显示,“上海百花教育信息资讯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教育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教育培训、中介、家教。但“百花学习塾”公众号功能介绍却写着:本机构提供三项服务,“学力培训、择校建议、考学指导”。
——预收学费资金管理成“暗箱”。社会教培机构资金链断裂一般有两大原因:一是内部财务管理出现问题;二是外部投资失败。一些机构以扩大校区、补贴正常经营为由,大肆集资吸储,在家长甚至员工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挪作他用,进行其他领域高风险投资。
比如,聚智堂原董事长杨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聚智堂将一部分预收学费用于投资瀚峰资本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东星时尚广场,后因该固定资产投资出现纠纷,资金链崩断。
预存学费有隐性风险,需明确收费边界
记者调查发现,预存学费已成社会教育培训行业的隐性风险。除了行业自身运营问题,对其涉嫌违法经营、非法集资行为的监管状况也亟待改善。
教培机构处于监管“灰色地带”。某社会教培机构天津分校校长表示,社会教培机构既是学校更是企业,这种双重身份为“打擦边球”经营提供了很多便利。
“比如,你可以先到工商部门注册教育咨询公司,再以咨询的名义开展教育培训。办学过程中,因为没有在教育部门备案,教育部门不会管,而工商部门通常又不会对机构招生资质、教学质量、师资来源、经营内容等进行详细监管。”这名校长说。
承办苏州新动态培训机构跑路案件的法官建议,改变监管不力局面,工商部门应提高培训行业准入门槛,在准予注册前对其注册资金、经营规模、经营资质、信用记录等进行严格审查,教育部门应对培训机构加强审核,必要时采取注册登记制。
防范预收学费“狮子大开口”,需明确规范收费边界。在北京通州办培训学校的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多数教培机构都采取预付费模式。这一机制有其合理性,但监管方应对预付费金额的上限、预付费的周期予以明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