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晋老板大肆挥霍5个亿 生活奢靡超e租宝丁宁
产品5万元即可购入。在“中晋系”未兑付的52亿元中,投资金额小于100万元的投资人约1.26万人,投资总金额约为40亿元。法律还规定,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中晋系”正是为突破这一限制向更多人募集资金,陆续成立多达220余家“合伙企业”。一般每个“合伙企业”吸纳48名投资者,另两个名额属于“中晋系”自身,每个基金募集总额达1亿元。数额庞大的流动资金并未通过银行托管,几乎全部流进了“中晋系”自己的资金池。
公安部门查证,整个“中晋系”220余家销售理财产品的“有限合伙企业”中,仅有一家到证监部门备案。
“包装”是徐勤常常提到词。他坦言,公司租赁高档场所办公是为了“撑场面”,让别人觉得公司实力雄厚,以便更好地开展资金募集。而不少投资者直接从业务人员晒出的豪车名表中见识了这家公司的“立身”。
据徐勤回忆,公司按照不同产品类型,向每个客户经理支付4%-400%比例的佣金,平均佣金比例约12%-13%,逐步演变成将一个产品利率打包给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自行决定给客户固定回报,余下就是客户经理的提成佣金。为了奖励客户经理,徐勤也拿得出“大手笔”。负责“中晋系”采购的陈亮回忆:“头一年奖过10辆MINI,第二年就是10辆法拉利。
“我研究过法律。很清楚这种募集资金的方式其实是非法集资。”徐勤坦言这些做法不仅是为“包装”公司形象,也是为打法律“擦边球”:“中晋系”试图用私募基金的合法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以规避被认定非法集资;通过支付销售人员佣金,规避直接向客户承诺固定回报。甚至客户需要跟“中晋系”签订4份合同,合同中不注明投资回报,也是为了规避非法集资行为:“这些年我一直试图回避违法,但违法怎么能回避掉?”
“内循环”式无果发展之路
一些投资者执着地相信“中晋系”与那些出问题的金融平台不同,因为“中晋系”货真价实地投资了120余家“产业公司”,2015年10月起还细分为信息技术、金融、房地产、贸易和服务五大“产业条线”,并且控股两家“上市公司”,是真正有“实业”的金融投资平台。
然而警方在查证这120余家公司时发现,绝大多数几乎空壳,仅十余家公司有“漂亮的业务记录”,但营业额却明显不符。
陈亮讲述了这些“产业公司”的运作过程。以“中晋系”从事信息技术的羽泰信息公司为例,该公司本身不具备任何研发能力,陈亮在外找到一家同样从事信息技术的第三方公司,与羽泰公司签下100万合约,号称购买羽泰公司的“产品”;同时“中晋系”的母公司国太控股将与这家公司再签一份110万的“采购合同”:“实际上两个合同的买卖都不需履行,国太控股出合同金额10%-20%的钱给第三方公司,做个流程出来,贴钱给羽泰公司增加业绩,‘讲故事’给投资人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