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V叶飞操纵股市获刑三年罚50万元
来源:青岛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
网络大V伙同他人炒作操纵股价
基本案情
叶某明知刘某等人操纵某上市公司股票,经共谋,决定由刘某提供资金,叶某组织机构和人员到该上市公司调研,发布调研报告,再由叶某联系媒体,炒作该公司向优势产业发展等概念,诱骗投资者购买该公司股票,帮助刘某等人获利2900余万元。叶某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鉴于叶某是从犯并且具有坦白情节,青岛中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典型意义
该案是当前多发的“股市黑嘴”操纵证券市场案件。涉案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自己的影响力,通过多种传播平台炒作概念、市场热点等,直接或变相推荐股票,进而实施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此类犯罪背离了证券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关系原则,具有极大的危害。法院提醒证券从业人员,务必强化守法意识,不得利用自身影响力或知名度破坏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同时,广大中小投资者要擦亮眼睛,不要被误导,以免造成损失。
据证券日报消息,该案中叶某即为叶飞。随着处罚落地,时隔两年多,叶飞案也正式落幕。
潇湘晨报综合青岛中院、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