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委副书记、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党组书记厅长、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何开长被逮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30日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何开长(正厅级)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何开长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66岁的何开长曾长期在纪检监察系统任职,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局长。
公开简历显示,何开长1956年11月出生。1986年6月起,何开长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等职,1988年至1995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任职。
1995年10月,何开长任玉林地委委员、纪委书记;2000年4月,任玉林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1年10月,何开长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2011年1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5年11月,何开长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至2017年2月离任。
2015年11月,何开长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该职位的上一任领导是林日华。
2015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林日华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对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套取财政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财务管理混乱、发生工作人员违法等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林日华被“开除党籍处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安排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级别、档次,收缴其违纪所得”。
何开长,男,壮族,1956年11月生,广西来宾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履历
1975.08--1976.02.广西来宾县汽车修理厂(原农机一长)工作
1976.02--1976.05.铁道兵三十六团十一连战士
1976.05--1982.10.铁道兵三十六团司令部军务股打字员、保密员
1982.10--1986.06.广西军区教导队训练处副连职教务参谋、正连职参谋
1986.06--1988.1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83.09--1986.10.在广西民族学院函授中文专业学习)
1988.11--1990.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主任科员
1990.11--1993.0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副处长
1993.08--1995.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处长兼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书记
1995.10--1997.08.广西玉林地委委员、纪委书记
1997.08--2000.04.广西玉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1996.04--1998.04.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财政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0.04--2001.10.广西玉林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1.10--2008.05.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其间:2003.03--2004.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第19期>学习;2005.07--2007.12.广西自治区党委党校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8.05--2011.11.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其间:2011.03--2011.07.在中央党校第30期中青班学习)
2011.11--2015.11.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局长(兼)
2015.11--2017.02.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