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县委书记、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邓真晓受贿、滥用职权被公审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邓真晓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邓真晓受审 江明 摄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至2020年,邓真晓利用其担任临泉县委书记、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调整项目规划、获得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124.597193万元,其中未遂人民币1548.59887万元。2016年至2017年,邓真晓在临泉县土地出让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安排其他国家工作人员采取超规模出让土地、文旅项目捆绑商住用地及设置竞买人限制条件等方式出让土地,致国有土地资产损失人民币3.59872亿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邓真晓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不持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邓真晓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邓真晓,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安徽长丰,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履历
历任长丰县朱集乡政府秘书,长丰县杨公镇政府统计员,长丰县金岭工业小区项目科科长,长丰县三和乡党委宣传委员(副科)(1995.02-1996.09先后挂任长丰县三和乡徐洼村、土楼村党支部书记);合肥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干部,合肥市东市区委常委(公选);合肥市东市区(瑶海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明光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合肥市瑶海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合肥市瑶海区委副书记;合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城管局局长;庐阳区委副书记、区长;临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4年09月任临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02月任临泉县委书记;
2018年07月任阜阳市委常委、临泉县委书记;
2021年03月任亳州市委副书记;
2021年07月任亳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21年08月至2022年11月任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中共十九大代表,十届、十一届安徽省委委员,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