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市委书记、滨海经济区党工委书记、沈抚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家鹏被双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家鹏被双开
11月17日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家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家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上市公司股份,违规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赵家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家鹏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履历
1985年9月至1988年8月长春建筑专科学校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
1988年8月至1992年12月锦西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室技术员。
1992年12月至1994年6月锦西市建筑设计院设计三室主任。
1994年6月至1994年12月葫芦岛市建筑设计院设计事务所所长。
1994年12月至1996年1月葫芦岛市建筑设计院设计事务所所长、鹏程开发公司经理(兼)。
1996年1月至2001年3月葫芦岛市建筑设计院副院长(正科级)(期间:1994年9月至1996年7月哈尔滨建筑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1年3月至2001年10月葫芦岛市龙港区副区长。
2001年10月至2009年3月葫芦岛市龙港区副区长、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其间: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挂职任辽宁省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
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葫芦岛市龙港区副区长、龙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9年5月至2009年12月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正处长级)。
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主任。
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兴城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兴城临海产业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主任。
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兴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兴城临海产业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主任。
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兴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兴城临海产业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2011年9月至2014年1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结构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兴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兴城滨海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5年12月至2019年4月兴城市委书记、滨海经济区党工委书记(其间: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第15期)学习)。
2019年4月至2023年11月 辽宁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于扬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于扬福简历
于扬福,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曾任抚顺市望花区区长、区委书记,抚顺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抚顺沈抚新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6年8月,任抚顺市副市长;2017年4月,任辽宁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21年4月,任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22年6月退休。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贾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贾魏简历
贾魏,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辽宁省金融办综合处副处长、金融一处处长、发展与稳定处处长; 2010年4月,任省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7年4月,任辽宁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9年10月,任辽宁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2021年4月,任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