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委书记、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易鹏飞受贿、滥用职权被公诉
来源: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湖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易鹏飞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易鹏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易鹏飞利用担任湖南省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怀化市市长、湖南省娄底市市长、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资金申请、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2月5日,官方通报易鹏飞被查。7月27日,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任人唯私唯利,大肆卖官鬻爵”“自身不正,带坏全家,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影响谋取私利,大搞‘家族式’腐败”“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沉迷打牌、打麻将”等。这份党纪政务处分通报同时指出,易鹏飞“贪婪无度,任性用权,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以及“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易鹏飞
易鹏飞,男,汉族,1962年5月生,湖南益阳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财经学院贸易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
履历1979.09—1983.07 湖南财经学院贸易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学习1983.07—1988.04 湖南省计委财贸处科员1988.04—1990.03 湖南省计委财贸处副主任科员1990.03—1992.07 湖南省计委财贸处主任科员1992.07—1992.12 湖南省农业资料生产分配办副主任(副处)1992.12—1996.04 湖南省计委农业处副处长1996.04—1998.05 湖南省计委农经处处长1998.05—2000.04 湖南省计委主任助理2000.04—2004.02 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4.02—2008.06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8.06—2009.01 湖南省怀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9.01—2011.06 湖南省怀化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06—2012.01 湖南省娄底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2.01—2015.03 湖南省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2015.03—2017.01 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2017.01—2018.01 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8.01—2021.03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郴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21.03—2021.04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21.04— 2023.01湖南省政协副主席 、党组成员2023.01,湖南省政协党组成员中共十九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