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受贿被公诉
来源:福州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
10月7日下午,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张福生利用担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机关干部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公安部政治部调研室副主任,公安部消防局警务处长、副局级调研员、副局长,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去年11月6日落马的张福生,今年6月28日被“双开”。张福生被指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长期沉迷赌博;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张福生是应急管理部成立以来首只落马的“老虎”。张福生
张福生,男,汉族,辽宁沈阳人,1962年9月出生,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解放军第二地面炮兵学校军事指挥专业、解放军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助理总监消防救援衔。2023年6月,张福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7月,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福生作出逮捕决定。
履历1980.09-1983.07 解放军第二地面炮兵学校军事指挥专业学员1983.07-1984.07 北京卫戍区警卫第四师炮兵团二营五连指挥排排长1984.07-1986.05 北京卫戍区警卫第四师政治部干事1986.05-1988.01 解放军63军步兵第189师政治部干事、师警卫连政治指导员1988.01-1995.07 解放军第二炮兵装备技术部、政治部干事(其间:1988.09-1991.09 解放军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专业本科在职学习)1995.07-1996.04 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机关干部处干部1996.04-1997.09 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机关干部处主任科员1997.09-2001.05 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机关干部处副处长2001.05-2005.04 公安部政治部调研室副主任(其间:2001.10-2004.10 挂职任贵州六盘水市市长助理,水城县委常委、副县长)2005.04-2013.07 公安部消防局警务处长2013.07-2015.11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级调研员(副军职)(2014年 晋升为武警少将警衔)2015.11-2018.10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2018年11月 授予助理总监消防救援衔)2019.11-2023.01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党委成员(2019.07 兼任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