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县委书记、兰山区委书记、临沂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君师受贿被逮捕
来源:山东省检察院 发布时间:
9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君师决定逮捕山东省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君师(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君师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图片
跑官要官,大搞权钱交易被批“家风不正、家教不严”8月1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山东省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君师被“双开”。
“双开”通报称
王君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出入私人会所、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跑官要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为亲属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家风不正、家教不严;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王君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君师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临沂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落马前三天还参加会议2023年2月13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君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2023年2月10日,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王君师列席。
王君师,男,汉族,1965年2月生,山东莒县人,在职大学学历, 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履历1991.03-1992.04 临沂电大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992.04-1995.07 临沂市(地区)交通信息处副主任1995.07-1997.04 临沂市交通信息处副主任兼台湾事务科科长1997.04-1999.07 临沂市交通委政策法规科科长1999.07-2001.09 临沂市交通委兰山交管处主任(兰山交通分局局长)2001.09-2004.07 临沂市交通投资公司副经理(其间:2002.05-2004.07主持临沂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工作)2004.07-2007.05 临沂市运输管理处主任2007.05-2008.01 临沂市公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08.01-2009.06 临沂市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2009.06-2010.01 临沂市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2010.01-2011.08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08-2013.02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2013.02-2015.12 临沂市政府党组成员、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5.12-2016.04 临沂市政府党组成员、平邑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16.04-2016.11 临沂市政府党组成员、平邑县委副书记、县长2016.11-2016.12 平邑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党校校长2016.12-2018.12 平邑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2018.12-2020.06 临沂市兰山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2020.06-2021.04 临沂市兰山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一级调研员2021.04-2021.05 临沂市政府党组成员2021.05- 临沂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2022.02-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