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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付永刚:大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

   7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剖析云南省文山州原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付永刚严重违纪违法案。报道披露,这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不足,但“官气”十足。无论场合大小,讲话都要工作人员写稿,在留置期间,审查调查人员让他书写供述等材料,付永刚却无从下手,经常问:“这个材料有没有模板,我照着写。”

  付永刚,男,1964年7月出生,曾任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营林科科长、秘书科科长、副局长;麻栗坡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文山州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森林公安局局长,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文山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1月,付永刚任文山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因安排下属单位套取项目资金用于送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后调任文山州人民政府外事办任四级调研员,2021年10月退休。
  2022年5月,付永刚宣告落马,后于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通报指出,付永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礼金;在组织对其谈话、面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滥权妄为,套取专项资金用于送礼;与司法工作人员勾结,使有罪的人不受刑事责任追究。
  《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在文山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组走访州、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时,提到付永刚的工作能力和成绩,大家都是“摇头”,有的觉得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还听不得不同意见;有的觉得他绩不配位,不思工作,只考虑如何以权谋私、以权获利。
  其中,在州林业局与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的小区配套绿化工程实施阶段,付永刚利用职务之便,摊派任务让各县(市)林业局调运景观苗木到小区内种植,此举明明是他官僚主义、特权思想膨胀,“靠林吃林”增加基层负担,企图为自己谋求名声的表现,他却洋洋自得,美其名曰“节约成本,无可厚非”。
  报道还提到,付永刚在文山州林业系统大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工作中听他的就是“他的人”,就会有“好日子”过,不听他的就不是他的人,也就意味着“苦日子”开始了。他在与朋友、商人老板相处过程中,总让人感觉高高在上,目中无人。
  审查调查人员在找房地产开发商郑某某核实是否与付永刚存在经济往来时,郑某某向审查调查人员诉苦道:“他总是一副目空一切的姿态,如果不是他‘鼻子大压住嘴’,我都不想处这样的人。”
  1984年,付永刚参加工作后便进入林业系统,除了中间有3年半的时间任麻栗坡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之外,其余均在林业系统任职。
  在担任麻栗坡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付永刚曾干预县公安局办理“麻栗坡县新寨乡村民打人致1人死亡案”。其在忏悔录中表示,“当时我考虑的就是打招呼的是领导,自己如果不办就会得罪领导,担心会影响今后自己的提拔使用,没有考虑受害者家属的冷暖和疾苦。”
  2023年4月,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判处付永刚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付永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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