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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女子找工作被政审时发现自己“坐过牢”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

   近日,江苏连云港一女子找工作政审时发现自己“被坐过牢”引发关注。6月2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当事人代理律师处获悉,当事人姬女士今年3月因工作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系统显示其2009年因诈骗案在江西服过刑。原来,当年有诈骗嫌疑人冒用其身份信息录入办案系统。

  江西公安厅工作人员称,此事已经在处理了。28日中午,姬女士接到连云港警方电话,称其名下的犯罪记录已消除。
  姬女士是如何发现自己“被坐过牢”呢?6月28日,当事人姬女士的代理律师吴波告诉北青报记者,在今年3月份,姬女士由于工作需要,入职时需要开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当她到户籍地连云港灌南县堆沟边防派出所开证明时,被告知其有犯罪记录:2009年,她因诈骗案在江西女子监狱服刑。
  这个结果让姬女士感到奇怪,因为2009年她根本没去过江西,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案底也一无所知。
  吴波说,因为连云港警方告诉她有犯罪记录,服刑地在江西,姬女士就和江西警方联系。今年3月27日,江西吉安遂川县公安局向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公安局堆沟边防派出所出具一份证明,对姬女士名下的犯罪记录进行说明。
 
 
 
 
  据该份证明显示,2009年4月1日,遂川县公安局对王某某被诈骗案立案侦查。2009年4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嫌疑人自报为姬某某,女,1987年出生,并报了身份证号码和在江苏灌南县的住址。民警办案时便以姬某某的身份信息录入了办案系统。后经侦查,发现该犯罪嫌疑人实际为史某某,女性,1984年出生,安徽省涡阳县人。在该案中,姬某某无犯罪嫌疑。
  吴波称,上述证明中姬某某的身份信息均与姬女士一致。至于史某某如何获得姬女士的身份信息,姬女士也不清楚,“姬女士跟史某某不认识,也没任何关系,但姬女士的身份证在2009年之前曾丢失过,不过她已经不记得具体是什么时候丢的了。”随后,在江西警方的配合下,姬女士开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也顺利入职新单位。
  吴波告诉北青报记者,一个正常人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却被告知自己坐过牢,对姬女士来说是个打击,也给她造成了困扰。“如果她要不是此次入职需要开这份证明,也许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有案底。”
  为了消除这条错误的犯罪记录,姬女士请了律师。而吴波也免费接下这起代理,并到江西找公安和法院调查此事。吴波说,姬女士的诉求比较简单,就是要消除错误的犯罪记录。但删除这条犯罪记录信息并不容易,今年6月份,姬女士前往灌南县堆沟边防派出所再次查询时发现,在公安局系统内,她的犯罪记录仍然存在。
  6月28日,北青报记者就此致电江西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称,姬女士名下出现错误的犯罪记录一事,江西警方已经在处理了,而且进展顺利。
  吴波告诉北青报记者,28日中午,姬女士接到连云港当地警方的电话,被告知其名下的这条犯罪记录已经消除了。对此,姬女士打算近日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再次查询确认。
  如果名下莫名出现不属于自己的犯罪记录应该怎么办?吴波律师介绍,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同户籍地民警、相关犯罪记录的办案公安部门联系、确认。“如办案部门帮你消除了,这个事情就解决了。还可以直接起诉办案的公安部门,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实习生 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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