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压缩一切不必要公务接待,工作餐不超120元/人,不得安排群众迎送、悬挂标语横幅
来源:吉林省委省政府 发布时间:
“接待单位按照压缩一切不必要公务接待的原则,严格接待审批。”
5月2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网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版《办法》中共25条,将于今年7月25日起施行,2014年由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将同时予以废止。相较于2014年的 《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办法在迎送活动、餐费标准方面更为细化。新版《办法》中规定,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对比2014年印发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要求,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任何形式的迎送活动。相较而言,新办法的要求更为具体。每经小编还注意到,在2014年印发的 《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对于安排用餐的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 工作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人数过少和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基层单位可视情况安排桌餐,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接待省外人员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新《办法》中,“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工作餐应当在机关内部接待场所或者定点宾馆安排,原则上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5人以下或者基层单位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视情安排桌餐。工作餐应当以吉林地方特色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不得提供香烟和饮用酒水。”此外,目前正在施行的2014年印发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称,“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未提出未对餐费上限作明确限定。而 新《办法》 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规定:工作餐费标准由各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确定,但每人不得超过120元。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新《办法》还要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务求简朴。工作会议、一般性公务活动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提供水果、不制作背景板。此外,在过去“不得清场闭馆”的基础上,新印发的《办法》还明确,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事实上,对于国内公务接待,党中央有明确要求和制度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五条明确,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第十条规定,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编辑|程鹏 杜波 校对|卢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