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谣言第一案”开庭:1800位长春高新股民损失上百亿元向造谣者索赔
来源:每经记者:蒲付强 金喆 每经编辑:程鹏,梁枭 发布时间:
一则谣言致投资者上百亿损失!股市谣言第一案今日开庭!1800人进维权群200人发委托书
正值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之际,长春高新投资者起诉造谣者案今日(4月17日)正式在南京开庭审理。这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首例,业内称为“股市谣言第一案”。每日经济新闻获悉,投资者与江苏华招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药闻康策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苏0106民初14280号),将于今日14时30分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也是股市谣言第一案首次开庭。该案件起于2022年8月18日,浙江集采生长激素的传闻突袭,长春高新一个月内市值蒸发250亿元,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每日经济新闻迅速调查、揭露了谣言传播的过程,刊发《长春高新闪崩跌停 浙江省集采部门工作人员否认发过集采生长激素的网上截图》《利用虚假集采政策做空长春高新牟利,融券空头暴增10倍,投资者惨亏呼吁严查》,引发热烈讨论。上海百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知名律师高飞公开征集受害者向造谣者发起索赔,截至目前已建立10个维权群,入群人数超1800人,200多位投资者发出委托材料,人均索赔金额在15万元左右。剩余投资者也已表达维权诉求。作为投资者代理律师,高飞告诉每日经济新闻,本案的深远意义在于率先迈出第一步,让造谣传谣者赔偿投资者损失,对于维护证券市场信息的发布与传播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每经揭露:一则谣言导致投资者百亿损失作为“股市谣言第一案”,长春高新投资者维权案即将开庭的消息,在投资者之间快速传开。据了解,该案件起于2022年8月18日,浙江集采生长激素的传闻突袭股市,长春高新股价快速暴跌,在一个月内跌去27%,市值蒸发250亿元,众多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事件发生后,虽然当事人很快删除了公众号文章,但每日经济新闻迅速调查、揭露了谣言传播的过程,刊发《长春高新闪崩跌停 浙江省集采部门工作人员否认发过集采生长激素的网上截图》《利用虚假集采政策做空长春高新牟利,融券空头暴增10倍,投资者惨亏呼吁严查》。报道在网上引起股民热烈讨论,单条稿件24小时过千条评论,网友普遍对造谣者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愤怒,部分人作为长春高新的股东表达自己挨这“闷头一棒”的心情,有的列举其他上市公司股价被谣言带崩的惨痛经历。此后,高飞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长春高新股东,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索赔。高飞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虽然不是长春高新的投资者,但一直关注证券市场。看到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这一事件后,意识到案情重大,是移动互联网时代虚假传闻影响股市的一个典型案例,法律上是否有相关规定来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是否有既往案例可以借鉴?于是,他带领团队一起查找案例,进行法律论证,发现虽然《证券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了投资者可以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进行索赔,但是从来没有过相关案例。“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股市谣言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影响到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每经的报道非常及时,完整清晰地揭露了谣言的传播路径,让投资者看到了索赔的希望,我们希望能够率先迈出第一步,帮助投资者索赔成功,敦促造谣传谣者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本着一个法律人的理想,加上对其他投资者的共情,高飞律师觉得应该为遭受损失的长春高新投资者做点什么。
罕见:七人合议庭审理此案征集方案迅速在证券网站传播开来,律所微信添加好友的信息不断,长春高新投资者的索赔群组建完毕后很快满员。截至目前,高飞的团队建立了10个微信群,超过1800人,目前已经有200多位投资者向律所邮寄了委托材料,人均索赔金额在15万元左右。剩余投资者也已表达维权诉求,如本案获得法院支持,后续将参与索赔。2022年11月3日,记者从高飞律师处了解到,已接到法院关于该案正式立案的通知。这标志着A股市场首例投资者向造谣传谣者索赔案正式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在2023年1月双方质证后,4月17日,“股市谣言第一案”迎来首次开庭。据了解,本案审理的组织形式为合议制,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高飞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通常有两种:独任制、合议制。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本案作为第一审民事案件,采取合议制并由七人组成,如此高的规格是比较罕见的,说明本案的社会影响较为重大,法院给予的重视程度非常高。每经记者了解到,“七人合议庭”是2018年4月27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提出来的一个新的制度。根据该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向股市谣言宣战”因为这是在中国股市历史上第一起投资者针对造谣者的维权案件,从征集投资者、收集证据、再到立案,高飞律师和专业团队探路的每一步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高飞律师说,过去虚假陈述案件的被诉方往往是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或审计类机构等。此次被诉方则为发布或传播虚假消息的自媒体平台等,这是《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次在司法实践中进行运用,是投资者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人发起反击的第一案。“今天,我们将向股市谣言宣战!”在获知开庭信息后,有投资者告诉记者,希望前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旁听。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本案不允许旁听,对本案是否属于公开审理案件不予答复。今日的庭审情况如何?每日经济新闻将在第一时间为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