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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天镇县自媒体人网上发文质疑山东沂南县警方交通执法违规被跨省抓捕



来源:百度  发布时间:
  群众监督权,必须回归于民,如果连群众监督权都剥夺了,就没办法讲民主了。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对舆论和群众监督很敏感,甚至很“敌对”。如果群众连质疑都不敢了,群众监督就成了空谈。
  全国网友刚刚热议,因爆料城管撕春联,山东自媒体人遭江苏徐州三名大汉连夜“跨省敲门”的消息,没想到,又有山西人自媒体人因发文被山东沂南县警方“跨省抓捕”了。
 

 

  据称, 2月11日,山西忻州繁峙县庞某某妻子杨某某收到了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公安部门快递来的一份“拘留通知书”,通知庞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沂南县看守所。


  庞某某违了什么法,竟然被跨省抓捕?

  杨某某称,1月30日,他们一家人在天镇县亲戚家参加婚宴时,庞某某被几名民警带走,杨某某问为什么,对方回答:你问他!

  2月1日,山东沂南县警方将庞某某带回山东。接着,杨某某收到了“拘留通知书”。据称,原因竟然只是庞某某2022年8月份在某平台上发布了三篇文章,是替山东一位车主打抱不平,三篇文章中提到沂南县交通执法“上路追车打人”,并发文致信当地市县两级领导。

  由此,庞某某怎么也想不到,这会引来牢狱之灾。

 

 

        山东沂南县应该去重点调查执法有没有违法,有没有打人。而不是去跨省抓捕质疑的人。庞某某致信当地领导,向领导反映情况,怎么就成了涉嫌“寻衅滋事”?退一万步讲,即便是庞某某的文章有不实之处,存在夸大其词或者造谣成分,也只能说是“传谣造谣”,不能说涉嫌“寻衅滋事”。

        对执法有质疑发文,竟然涉嫌“寻衅滋事”,让人惊悚!如此跨省抓捕,并定义“涉嫌寻衅滋事”,让人胆战心惊。

 

 

        群众履行监督权就要发声,就有舆论。对舆论参与者动不动就抓捕,无视舆论,听不进民声,工作中的錯误就无法纠正。毛主席指示:“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  “有了错误,自己不讲,又怕群众讲。越怕,就越有鬼。”“不许人讲话,老虎屁股摸不得,凡是采取这种态度的人,十个就有十个要失败。人家总是要讲的,你老虎屁股真是摸不得吗?偏要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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