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股民控制145个账户操纵8只股票9个月赚1.4亿元,罚没5.71亿元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 邱利 陈锋 发布时间:
A股“坐庄”案:一股民控制145个账户大赚1.4亿元,遭罚没5.71亿元
A股操纵股价大案曝光,一股民控制145个账户,操纵8只股票大赚1.4亿元,“作案”时间长达9个月,手法就是采取集中资金优势。不过,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被证监会罚没5.71亿元,再次给违规操纵股价的庄家敲响警钟。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操纵证券市场通过人为哄抬或压低股票价格,虚构市场供求关系,制造证券市场假象,会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判断,致使利益遭受严重损失。该行为破坏了证券市场定价机制和竞争机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
操纵8只股票大赚1.4亿元证监会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为实施操纵行为,王宝元在2020年2月3日至11月6日期间,共控制并使用“林某云”渤海证券账户等145个证券账户,操纵吉林高速、大连热电、宜宾纸业、绿城水务、宁波热电、哈森股份、友邦吊顶、大庆华科等8只股票,影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具体来看,盈利最多的是操纵“大庆华科”,2020年7月3日至11月6日,王宝元控制使用54个账户,4个月盈利超7900万元。主要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等多种手段,操纵意图明显,影响“大庆华科”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期间,“大庆华科”股价从12.95元上涨至最高18.94元,涨幅高达46.25%,与同期深证综指偏离37.91%。此外,王宝元也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账户组在49个交易日对倒交易“大庆华科”,对倒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最高的2020年8月21日,达到11.75%。同年,在操纵“友邦吊顶”方面,2020年6月4日至7月15日期间,王宝元控制使用23个账户,一个月盈利1800万元。其轮流采用“买入为主、同时部分卖出”以及“卖出为主、同时部分买入”的方式,同时伴随虚假报撤单行为,逐步拉抬“友邦吊顶”股价后,再大量卖出获利。其中,2020年6月22日至7月8日,累计净买入金额5300万元,“友邦吊顶”股价从14.05元上涨至最高18.32元,涨幅高达30.39%。
遭证监会重罚5.7亿元不过,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证监会认为,王宝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王宝元违法所得1.43亿元,并处以4.28亿元罚款。也就是“没一罚三”的处罚,合计罚没金额5.71亿元,再次给违规操纵股价的庄家敲响警钟。付建律师分析称,有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试图通过各种操纵手法,逃避监管和处罚,由于这种侥幸心理,使得一些人铤而走险。为了更好地防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缺,不能给证券市场操纵者以可乘之机;其次,要加强监管力度,资本市场监管的目标应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中心,同时建立和完善反市场操纵预防机制,淡化消除操纵者的操纵动机,剥夺操纵者的预期利益,从而减少操纵行为的发生。在听证过程中,王宝元及其代理人认为量罚幅度过重,请求不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减轻、从轻处罚,并自辩称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
王宝元方面表示,王宝元存在积极配合调查情形,“没一罚三”过重。经复核,证监会认为,本案量罚幅度适当,并无不妥,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付建律师认为,此案件在操纵手法上主要是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是通过法律所禁止的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不仅背离了自由竞价和供求关系,而且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或交易量。对于违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除了没收违法所得,还会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京师律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张立文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近年证监会、最高法、最高检等监管部门,都加大了针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大交易所也都在不断加强监督。近期的案例也说明,监管及司法部门未来将不断加强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