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找女同事冒充妻子办离婚,被拘10天罚2万元
“找人冒充自己的妻子,然后利用假冒的妻子与自己真正的妻子离婚,可真是一个法律小天才。可结果聪明总被聪明误,最后被法院司法拘留并罚款2万元!”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的一起离婚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并不是因为在这起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有多么曲折的感情经历,而是丈夫的诉讼策略实在是诡异。
据悉,丈夫找来自己的自己的女同事,然后让自己的女同事冒充自己的妻子,然后在自己真正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
而丈夫这一系列精明的迷惑操作,直接导致法院错误送达法律文书,最终缺席审理。
当然,男子这样严重妨害法院司法程序,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最终被法院发现并被法院司法拘留并罚款2万。
接下来,我们简单讲述一下妨害法院司法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到120条规定了法院对一些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措施和惩罚性措施。
强制性措施包括了拘传等,不履行法院判决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大概可能有很多人认为法院就是审案子的,不能抓人,但这其实是错误的!法院是有权利对扰乱法庭秩序的人进行拘留或罚款的。
你知道死刑是由哪个机关负责执行的吗?没错,是法院哦。
所以,一定要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程序,天网恢恢疎而不漏,任何藐视法律的行为,最终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利用他人假冒自己妻子,然后进行离婚的伎俩也实在愚蠢,纸包不住火,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引火烧身。
希望这次的拘留和罚款能让这位丈夫明白法律的严肃,关注法律人小郭,让我们在社会热点事件中学习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