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总局起草《管理规定》:将天价片酬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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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在片酬管理问题上,明确规定: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应合理确定节目制作成本配置比例和主创人员片酬额度,着力提高节目质量,形成主创人员片酬与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挂钩的薪酬结构体系。应该说,这样一个规定,在行政规范层面,对未来进一步优化广播电影电视从业者的薪酬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立法层面起到天价片酬治理“有法可依”的指引作用。治理天价片酬的依据在哪里?从市场的逻辑审视,片酬问题表面上看似乎是一个纯粹的市场问题,但制作方因需支付演艺人员天价片酬,在总投资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必然会引起对节目制作、台词剧本的成本压缩。久而久之,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文化产品、电影电视作品的文化品质,产生严重不良影响。而文化产品、电影电视作品在日常社会生活中,除了娱乐以外,还在文化层面起到极为重要的化育人心作用。如果监管的“有形之手”对天价片酬不加干预,放任市场无序竞争,那么因天价片酬引发的电影电视作品文化品质低、过度追求流量而轻视思想性等严重问题,势必会影响整个中国文化市场的精神品质,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审美和价值观。片酬问题,绝不是纯粹的市场问题,在经济现象背后,蕴涵着很深的文化影响。《管理规定》应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管理规定》出台后,有关各方基于对行政监管的尊重,明星的天价片酬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得到有效缓解。但是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明星天价片酬问题,尚需要全社会作出进一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