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萍乡中心支行长、银监会上饶监管分局长、江西监管局副局长章莳安受贿被公诉
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章莳安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章莳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章莳安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萍乡中心支行行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饶监管分局局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6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连发三条通报,三名银保监系统官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就包括章莳安。
通报称,章莳安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经查,章莳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金融“土特产”,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生活奢靡,接受宴请必喝茅台酒,以“茅台酒品鉴专家”自居,违规收受茅台酒数以百计;违反组织纪律,瞒报家庭房产,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插手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购买金融机构股份和员工内部团购房;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应罚未罚,严重损害监管权威;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庭建设、家风败坏,配偶对其贪腐行为推波助澜,甚至直接上阵;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章莳安简历
章莳安,男,汉族,1961年4月生,江西余干人,在职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10月至1981年3月,在余干信丰共大淀粉厂工作;
1981年3月至2003年11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余干支行、上饶地区分行、萍乡中心支行工作;
2003年12月至2007年11月,先后任上饶银监分局筹备组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2007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江西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5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江苏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江苏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
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江苏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任江西银保监局副巡视员;
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任江西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
2021年5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