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地下钱庄:注册数十公司转移数千亿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
2015年4月以来,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破获了一大批重大“地下钱庄”、洗钱案件, 涉案金额达数千余亿元。“当前‘地下钱庄’违法犯罪形势严峻,作案手段日益复杂,特别是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使资金转移非常迅速隐蔽。危害全面加深加重。”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介绍。在刚刚侦破的“上海操纵期货市场高燕案”,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地下钱庄”将近2亿元的非法获利转移出境。而在福建福清市侦破的特大洗钱案中,警方发现某 国字头建设集团一下属公司的总经理占某和该公司驻沙特区域副总王某,将在境外贪污的300万美元,以境内外钱庄核数对冲的方式转入国内。在福建福清,以林玉兰为首的犯罪团伙,使用收集来的身份证件在本地、外地多家银行开设大量账号或借用、租用、购买账号,操控着数以千计的“人头账户”进行 非法外币、人民币兑换业务。“我们很难通过查询账户信息找到犯罪分子的踪迹,”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小勇无奈地表示,“有时候为了追查一笔资金的 去向,侦查员要在全国好几个城市飞来飞去,最后还往往是白跑一趟。”“除了被犯罪团伙作为转移赃款和洗钱的工具外,‘地下钱庄’的非法外汇交易还被不法分子作为进行各类新型犯罪的手段。”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介绍,“在侦办金华赵某案件过程中,专案组从资金流入手循线追踪,深挖出多起隐藏在非法买卖外汇背后的下游犯罪。”侦查人员在对交易对手身份进行分析时发现,有多笔资金从银川市财政局打入由犯罪嫌疑人潘某控制的公司账户,备注为“出口奖励奖金”,金额高达2000余万 元。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专案组的警觉,并立即安排力量对潘某等人加强审讯并到银川等地落地查证,现已查明:自2013年以来,以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宁夏 银川市注册了12家贸易公司,在没有真实贸易的情况下,通过深圳、大连、青岛等地的报关行、货运代理公司购买出口数据,由其名下公司报关出口,并向赵某购 买外汇制造收汇假象,骗取宁夏政府出口奖励3860万元。专案组以“诈骗罪”立案并逮捕3人。此外,专案组还发现诸暨人俞某频繁向赵某购买美金,且数额巨大。其中,符合“一进一出”特点的交易就有38笔,合计2648万元。调查发现俞某的身份为诸 暨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某部门经理。专案组顺着这条线索核查发现,俞某利用其公司身份做掩护,签订虚假购货合同,虚构出口贸易并通过向赵某购买外汇制造收汇 假象,自2012年1月以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亿余元,骗取出口退税2000余万元。反洗钱专家认为,在互联网金融庞大的资金规模掩护之下,“地下钱庄”隐匿也更加方便,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机制也给“跨境洗钱”提供了方便;网络交易破除 了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的优势,也给追踪增添了难度。所以公安机关在打击“地下钱庄”犯罪的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新型的金融业态,提前建立起系统的防范机制。